龙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积分类型及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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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类型及加分项
类型  | 基础分  | 加分  | ||
分值  | 适龄少年 户籍类型  | 居住类型  | ||
第一类  | 100 分  | 龙岗户籍  | 学区自购商品房  | 学区购房:按照产权证发证时间(月份)计算加分,每满个月加分; 学区祖屋:按照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的时间(月份)计算加分,每满个 月加 0.05 分。  | 
学区户籍  | 学区祖屋  | |||
第二类  | 95 分  | 深圳其他 区户籍  | 学区自购商品房  | |
第三类 民办学校不设置)  | 90 分  | 学区户籍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有自建房、 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  | 学区户籍:适龄少年与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均 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的时间(月份)计算加分,每满个 月加 0.05 分; 居住加分:按房屋租赁凭证的备案时间计算加分,每满个月加分。 上述两项加分可累计。  | 
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学区租房或者祖父 50%的学区商品房。  | ||||
第四类  | 80 分  | 非深圳户籍  | 学区自购商品房  | 社保加分:按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 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 0.05 分。  | 
第五类  | 75 分  | 龙岗户籍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 殊住房  | 学区户籍:适龄少年与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均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的时间(月份)计算加分,每满个 月加 0.05 分; 居住加分:按房屋租赁凭证备案时间计算加分,每满个月加分。 上述两项加分可累计。  | 
第六类  | 70 分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 |
第七类  | 60 分  | 非深圳户籍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 居住加分:按照房屋租赁凭证备案时间计算加分; 社保加分: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 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  | 
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 0.05 分。 上述两项加分可累计。  | 
(一)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 10 分)
1. 居住加分。①计算起始日期:提交产权证的是产权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计算)。②计算截止日期:2024 年 4 月 1 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加分。
2. 社保加分。①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②计算方法: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 年 4 月 1 日,总月数减
去 12 个月后,每个月加 0.05 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的,不累计双方,只计算申请学位时填写的一方。
3. 学区户籍加分。①计算起始日期:适龄少年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且适龄少年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开始计算。②计算截止日期:2024 年 4 月 1 日。
(二)有关积分复核具体说明
适龄少年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并有核定积分后,方具备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第一志愿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因以下原因审核不合格的, 学校不受理复核申请:
①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的;
②产权证证件过期或号码不存在或产权人不符合学位申请相关要求的;
③房屋租赁凭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赁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的;
④填报的居住地址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
⑤社保电脑号不存在或在审核期间中断社保缴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