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安排简要
好师来广州小升初
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已正式公布,此次招生在对象界定、时间安排及录取方式上均有明确规范。为帮助家长与学生深入理解政策,本文将从招生对象、办法、时间节点及资格认定等方面展开详细解析,力求呈现一个清晰、全面的招生图景。

招生对象详细说明
对象1: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在荔湾区完成小学学业的学生。这一类学生将依托学籍与户籍信息进行批量自动审核,特殊情形则由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审核,确保入学资格认定的高效与准确。对象2:非广州市户籍,但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自身条件,结合政策性照顾要求,向毕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及申请,经学校初审后报荔湾区教育局审核,体现对特殊群体的关怀与政策落实。对象3:户籍在荔湾区,但需从外地返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这类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学生学籍信息表和户籍证件等材料到荔湾区教育局办理,为户籍回归学生提供明确的升学路径。对象4:针对荔湾区小学毕业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适龄儿童少年持有荔湾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二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三是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备案满一年的材料,确保港澳随迁子女享受公平教育机会。对象5: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且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住宅用途)及登记备案佐证材料,且截至2025年8月31日已生效一年或以上。这类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籍信息表、租赁合同及户口簿等材料到荔湾区教育局办理,保障租房家庭子女的入学权益。6.对象6: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经申请审核通过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部分区属学校将利用空余学位按积分从高到低方式录取,促进教育资源对来穗人员的合理分配。
招生办法与时间安排
招生方式:电脑派位:作为主要招生方式,适用于对象1至5的学生,确保招生的公平性与随机性。港澳子弟班:在广州市内创业、工作并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其随迁港澳籍适龄子女,或荔湾区小学应届毕业且持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报读广州市真光中学港澳子弟班或广州市南海中学港澳子弟班(二选一)。具体报读办法以学校发布为准,录取后原则上自动放弃本区其他升学资格,满足特定群体的教育需求。对口招收:广州协和学校初中部原则上对口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保持学校教育连贯性。积分录取:部分区属学校针对对象6学生,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体现对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政策倾斜。时间节点(表格呈现):
时间 | 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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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前 | 公布《2025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
5月7日-8日 | 办理跨区生、外地返穗生申请升学的审核手续 |
6月6日前 | 完成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电脑派位志愿填报资料核对 |
6月24日 | 公布公办初中一年级电脑派位结果 |
7月5日 | 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 |
资格认定流程
对象1:依托学籍与户籍信息批量自动审核,特殊情况由毕业学校申请人工审核,确保审核全面性。对象2、4:向毕业学校提交材料,经学校初审后报教育局审核,严格把关政策落实。对象3、5:持学籍信息表、户籍或租赁等材料到荔湾区教育局办理,流程清晰明确。对象6:根据市、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政策,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规范积分入学流程。跨组生:符合“人户一致”但毕业小学与户籍地对应中学组别不一致的学生,可申请跨入户籍地组别。由家长向毕业学校提交材料,初审后报教育局审核,保障学生按户籍就近入学权益。残疾生: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学生,家长提交市级以上医院残疾鉴定书或《残疾人证》及申请,经学校初审、教育局审定后,安排到相对近的学校就读,落实特殊群体关怀政策。
荔湾区此次招生安排通过明确各类对象条件、规范资格认定流程、严格时间节点管理,构建了一个公平、有序、人性化的招生体系。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照相应对象要求提前准备材料,确保子女顺利升学。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监督,可拨打投诉电话(组织与监察科:81958161;校园安全科:81946092;中学教育科:81942281;招生考试办公室:81949997)进行咨询与反馈,共同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