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积分制入学申请材料一览表
海珠区教育局好师来整理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积分制入学申请材料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内容 | 备注 |
1 |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 |
2 | 适龄子女的身份证原件 | 如未办理可在入学后提交 |
3 | 申请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原件 | |
4 | 适龄子女出生证原件 |
海珠区教育局好师来整理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积分制入学申请材料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内容 | 备注 |
1 |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 |
2 | 适龄子女的身份证原件 | 如未办理可在入学后提交 |
3 | 申请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原件 | |
4 | 适龄子女出生证原件 |
4月 向社会公布《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
合法稳定住所 1.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8分; 2.在广州市累积居住年限: (1)合法产权住所(20分); (2)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计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申请...
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 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2. 在海珠区就业(或创业)并参加养老保...
(一)坚持以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协调统筹全区招生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符合跨区招生条件的民...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佐证材料,如公证书等)、实际居住地 佐证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县级及以...
金花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金花街政务服务中心) 020-81089535 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79号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2 西村街道综合...
5月10-25日 通过预审的申请人下载打印《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政务中心积分制入学受理窗口递交
一、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积分制入学,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申请报名参加荔湾区积分制入学(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引导广大家长合理预期,保障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2023年户籍生源摸查数据,现发布2023年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
4月28日前 各区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含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市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各区教育局 小学 5月5日—9日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市、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