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湘潭市教育局格子

湘潭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创新型人才成长和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湘潭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结合学生优势潜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经市教育局认定的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专长以及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严格控制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普通高中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5%,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5%。经市教育局和市文广旅体局所认定的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与认定项目一致的,经学校测试合格的,且在比例限额内招收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艺术后备人才基地校按审批项目在属地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湘潭县一中面向全省范围招收海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学生55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校(湘潭市一中、湘钢一中、湘潭县一中、湘乡市一中、湘乡市东山学校)可在本校招生范围内招收1个创新班,招生计划45人。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可在城区招生范围内招收长沙市一中支持合作创新班1个,招生计划45人。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可在城区招生范围内招收湖南科技大学、长沙市一中支持合作办学科技创新班1个,招生计划45人。

三、报名资格

在学科特长、体艺专长、创新潜质等方面非常突出的学生。海航班报名资格及流程详见《湖南省海军青少年航校2024年度招生须知》。

四、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招生部门及纪检部门联合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确定报名条件,工作方案于5月中下旬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初中学校要宣传自主招生政策,宣讲具体实施办法,在宣传过程中各初中学校一定要明确自主招生与指标生的不同,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三)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报《湘潭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表》(附表1)。每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凡填报2所及以上学校的学生,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期限为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考核前5天。

(四)招生学校考核。考核时间由学校自主安排在5月中下旬。招生学校按照学校招生方案,结合初中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通过考核,体艺专长按大于1:1小于等于1:1.5的比例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创新班、海航班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

(五)张榜公示。普通高中学校考核完成后,要及时将预录学生名单分别在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生所在初中学校的显目处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学生,经查实不符合预录条件,即取消该预录资格,普通高中学校可替补预录学生,替补学生名单必须重新公示。同时公布学校监督电话、教育行政部门纪委监督电话和基础教育科(普教股)监督电话。

(六)上报自主招生名单。6月3日前自主招生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学生的《湘潭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表》(附表1-1)和《湘潭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汇总表》(附表1-2)报市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普教股)备案(盖单位公章,自主招生汇总表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所有成员签名),并同时上交EXCEL版电子稿。

(七)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域内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后的预录名单在市县媒体公示三天。6月6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区域内自主招生汇总表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体艺专长自主招生学生按中考成绩分专业类别(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工作要求

(一)自主招生工作是探索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需要,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由学校领导、招生人员和纪检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初中学校要全面支持该项工作,认真完成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

(二)各学校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意愿。招生学校要将招收的每个学生详细的选拔过程的原始资料保管存档,以便审核和备查。

(三)在自主招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四)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自主招生监控评估制度,对学校所录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对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来年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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