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格子

2024年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2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市属公办学校非政策性择校工作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6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科学有序地做好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主要目标

2024年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就近优先与兼顾教育公平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严格实行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与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依法合规平稳有序。

三、招生原则

(一)就近优先。凡符合就近优先条件的入学对象,应当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二)免试入学。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严格禁止招收择校生。

(三)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四)免费入学。严格执行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四、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为:抚州一中600人,临川一中600人,临川一中高新校区850人(含市实验学校分流计划300人),临川二中600人。

五、招生对象

学区内符合就近优先入学条件和由电脑派位产生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六、招生办法

抚州一中、临川一中、临川二中招生采取就近优先入学与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就近优先入学。按照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学区内符合条件的生源就近入学;第二阶段,电脑派位入学。对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生源,依据填报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派位学位数为就近优先入学后剩余学位。如无剩余学位,则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临川一中高新校区招生采取电脑派位入学办法进行。

(一)就近优先入学办法

1.学区范围(附学区示意图)

⑴抚州一中

东:东岳观路(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和杨打渔地段,不含洲学岭、下沿河路、泰山背地段);六水桥路(含本路段街道南北两侧门牌);六水桥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至环城北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若士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至大公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西侧门牌)以西地段。

南:学府路(原环城西路)与若士路交汇处至赣东大道与若士路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北侧门牌);东岳观路与大公路交汇处至赣东大道与大公路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南北两侧门牌)以北地段。

西:学府路与若士路交汇处至学府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东侧门牌)以东地段。

北:环城北路与学府路交汇处至环城北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南北两侧门牌)以南地段。

⑵临川一中

原老校区片区:

东:见贤路(原玉茗路)与临川大道(原桥东路)交汇处至见贤路与建设路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以西地段。

南:建设路与见贤路交汇处至建设路与中兴路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北侧门牌)以北地段。

西:中兴路与建设路交汇处至中兴路与临川大道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以东地段。

北:临川大道与中兴路交汇处至临川大道与见贤路交汇处(含杨林村、曾湾、万寿宫、饶博新村)以南地段。

新校区片区:

东:才都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至才都大道与临川大道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以西地段。

南:学府路与才都大道交汇处至学府路与广场东路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南北两侧门牌)以北地段。

西:广场东路与学府路交汇处至广场东路与临川大道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东侧门牌)以东地段。

北:临川大道与广场东路交汇处至临川大道与才都大道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南侧门牌)以南地段。

⑶临川二中

东:见贤路与建设路交汇处至见贤路与抚八线(329国道)交汇处(含本路段街道东西两侧门牌)以西地段。

南:抚八线(329国道)与见贤路交汇处至临川特大桥东头(只含本路段街道北侧门牌)以北地段。

西:中兴路与建设路交汇处沿宜黄河东岸至临川特大桥东头以东地段。

北:建设路与见贤路交汇处至建设路与中兴路交汇处(只含本路段街道南侧门牌)以南地段。

2.入学条件

学生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同一户口簿)均在学区内连续满六年(从2018年8月31日开始计算,即从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间起)的抚州城区(市中心城区和上顿渡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含市属公办学校和2024年3月31日转入的学生)。认定材料:户口簿。

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在编消防救援子女,高新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高管子女等入学对象,按照抚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抚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抚州市人才政策待遇包〉的通知》(抚才发〔2022〕3号),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抚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抚州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的通知》(抚退役军人字〔2022〕61号),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抚府办字〔2023〕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升级意见》(抚发〔2015〕1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实施。认定材料:申请书、户口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及规模以上企业高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受理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20日。

3.实施时间步骤

(1)网上报名。6月1日-6月7日,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意向就读临川教育集团公办学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其中:市中心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填报抚州一中,上顿渡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填报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因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就近入学学区范围相邻,两校采取合并填报方式报名,不分校填报)。

报名网址:http://59.53.92.183:88/bm/fz/cz.html

(2)信息采集。6月9日前,由市、区两级教育考试中心共同对生源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审验。

(3)资格审核。6月16日前,由市、区两级教育考试中心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源资格进行审核。

(4)名单公示。7月5日前,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公示名单,并在市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汇总有关学生户籍、学籍等相关材料初审,再经市教育考试中心终审确定。

(二)电脑派位入学办法

1.派位学位

抚州一中、临川一中、临川二中电脑派位学位数为本校招生计划数减去就近优先入学数的差额;临川一中高新校区第一类和第二类电脑派位学位数为550个,第三类电脑派位单列学位数为300个,专项用于分流符合市实验学校初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市实验学校小升初直升生)。

2.派位资格条件

(1)抚州一中:具有市中心城区学校电子学籍(不含市属公办学校和2024年3月31日后转入)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具有上顿渡城区学校电子学籍(不含市属公办学校和2024年3月31日后转入)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临川一中高新校区:按照就近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派位资格分为三类。

第一类:具有市中心城区城南片区(迎宾大道以南)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城南片区购房(户籍和购房地址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含市属公办学校毕业生)。认定材料:户口簿(户口所在地为长岭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崇岗派出所),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第二类:具有市中心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含市属公办学校毕业生)。认定材料:户口簿(户口所在地为文昌派出所、六水桥派出所、西大街派出所、青云派出所、荆公路派出所、长岭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崇岗派出所)。

第三类:具有市实验学校电子学籍或符合市实验学校初一年级入学条件,且自愿分流到临川一中高新校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分流办法以关于解决2024年秋抚州市实验学校新生入学问题的工作方案为准)

第一、二类户籍迁入和购房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3.填报志愿

电脑派位志愿采取网上自愿填报的方式进行,学生只能填报符合派位资格的一所学校,多填无效。(具体报名时间、网址以2024年市属学校电脑派位工作方案为准,另行下文)

4.实施步骤

⑴资格审核。由市、区两级教育考试中心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对生源派位资格进行审核。

⑵名单公示。在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示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生源学校汇总有关学生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再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复审确定。

⑶电脑派位。总原则:当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电脑派位学位数时,则全部直接录取;当合格人数大于电脑派位学位数时,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临川一中高新校区电脑派位对第一类优先进行。当第一类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学位数时,则第一类优先全部录取,剩余学位用于第二类电脑派位录取;当第一类合格人数大于派位学位数时,则只对第一类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第二类不再派位;第三类电脑派位单列计划,当自愿分流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学位数时,则全部录取,当自愿分流人数大于派位学位数时,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派位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家长代表等人员参与, 公证员现场公证。

⑷公示结果。派位结束后,根据电脑派位结果,确定拟录名单,并在市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取办法

按照公示无异议的免试就近入学名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办理新生录取手续,下发入学通知书。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方案,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社会疑虑,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二)精心部署。市、区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方案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审核学生资格,规范操作程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监督。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过程监督,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肃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接纳“借读生”。严格按入学通知书接纳学生,凭录取花名册建立新生学籍。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能参加民办学校录取,未经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清退。

(五)上下联动。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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