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积分制入学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网络好师来整理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积分制入学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序号

内容

处理办法

1

申请人申请积分提供虚假材料、证件等。

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以及相应补贴、补助,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申请人子女在申请积分制入学过程中或通过积分制入学后,被发现已存在小学或初中学籍。

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录取及相应补贴、补助,申请人子女回学籍学校就读。

3

对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中出现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资讯

2023年荔湾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3年荔湾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坚持以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协调统筹全区招生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符合跨区招生条件的民...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佐证材料,如公证书等)、实际居住地 佐证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县级及以...

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

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

一、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积分制入学,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申请报名参加荔湾区积分制入学(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关联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