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增城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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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一、民办小学

(一)小区配套民办小学招生和幼升小直升招生(5月22日前)

小区配套民办小学招生和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为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升小直升招生,要求5月1日前做好预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工作,5月4日将名册及相关资料送到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初审后提交至增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小区配套民办小学同时办有符合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儿园的,优先招收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入学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才可以通过幼儿园直升方式招收非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由民办小学直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派位结果。学校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信息采集和注册等事项。录取确认后,学生不能再报读其他民办学校。

(二)网上信息采集(5月8日至5月14日)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下称“招生报名系统”)——“民办小学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所有报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需完成学生网上信息采集。

(三)填报志愿(6月2日至6月8日)

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或居住证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报名系统将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每生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已参加小区配套小学、幼升小直升报名并确认录取的,不需要填报志愿。

(四)电脑派位和录取(6月14日)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根据我区派位规则,派位系统随机给报名的学生生成随机号,每生拥有一次派位录取机会。增城区教育行政部门邀请区人大、公证处、增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科、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到现场监督电脑派位过程。电脑派位结束后,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派位结果,学校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五)网上录取确认(6月18日至6月20日)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

(六)新生注册(6月24日)

已在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的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七)审核(7月7日前)

增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小学新生报名系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八)补录(7月19日至7月23日;8月23日至8月28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在规定时间进行补录。第一次补录时间为7月19日至7月23日。第二次补录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8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自行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报名,并完成注册手续。

二、民办初中

(一)九年制、十二年制小升初直升、小区配套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

5月6日至5月22日,九年制学校、十二年制学校组织本校小学部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小区配套学校组织配套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报读小区配套初中,开展直升预报名登记工作。民办学校根据要求,于5月15日前将名册及相关资料报送到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初审后提交至增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参与直升或电脑派位。

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小于或等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由学校直接录取;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束后,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派位结果。学校将录取结果及时通知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信息采集和注册等。录取确认后,学生不能再报读其他民办学校。

九年制学校、十二年制学校、小区配套学校初中完成本校招生工作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开对外招生。

(二)网上信息采集(5月23日至5月30日)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初中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招生报名系统——“民办初中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所有报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需完成学生网上信息采集。

(三)填报志愿(6月14日至6月18日)

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依其户籍或居住证地址,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已被九年制学校、小区配套学校初中确认录取的,不需要再填报志愿。

(四)电脑派位和录取(6月28日)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九年制学校、十二年制学校、小区配套民办学校初中公布对外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

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九年制学校、十二年制学校、小区配套民办学校初中公布对外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区教育行政部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增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科、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到现场监督电脑派位过程。电脑派位结束后,通过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派位结果。学校及时通知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派位结果进行确认。

(五)网上录取确认(7月3日至7月5日)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录取确认后,不能再报读其他民办学校。

(六)新生注册(7月9日)

已在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以及通过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七)审核(7月14日前)

增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初中新生报名系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八)补录(7月19日至7月23日;8月23日至8月28日)

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在规定时间进行补录。第一次补录时间为7月19至7月23日。第二次补录时间为8月23至8月28日,适龄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自行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报名,并完成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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