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白云区教育局好师来整理
学段 | 时间 | 工作事项 | 责任主体 |
中小学 | 4月28前 | 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含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总招生计划))。 | 区教育局,教育指导中心,学校 |
小学 | 4月28前 | 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学校现场递交资料时间段设置、更新学校招生服务地段、完善学校基本信息、维护短信内容设置、更新短信发送时间设置。 | 公办小学 |
5月5日—9日 |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 公办小学 | |
5月4日前 | 教育指导中心核准已由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含高校教职工适龄子女)、小区配套学校(业主适龄子女)、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等按本区规定录取的学生,并按区规定做好相关学校已统筹录取学生名单的公示以及相关材料的审核及留存。 同时,各学校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对应端口,由学校录入以上学生信息(姓名、身份证、类型等),经各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后确定。各教育指导中心要对以上学生的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 教育指导中心,民办小学 | |
5月7日前 | 核准小学六年级数据。 | 小学 | |
5月7日前 | 1.区教育局核定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小学的跨区招生计划(总招生计划、九年制学校等按区规定已录取计划、本区招生计划、跨区招生计划),在市招生报名系统上填报并报送相关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到市教育局处留存。2.区教育局在市招生报名系统上填报民办小学的相关信息(区、校名、地址、寄宿情况、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不包括学校网址等信息)。 | 区教育局 | |
5月8日—14日 |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对于已统筹录取学生(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等),学校可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对应端口查看其信息采集情况;若未采集,学校、教育指导中心应指导家长填报学生信息。系统开放时间:早上9:00至晚上21:30。 | 教育指导中心,民办小学 | |
5月20日—22日 | 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开放,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资料。 公办小学审核资料。 | 教育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 |
5月23日—26日 | 区教育局对于系统无法自动核验的信息,根据相关适龄儿童的实际居住进行二次核验,并在市招生系统验核确认属地区生源结果。 | 区教育局 | |
5月26日前 | 区教育局在市招生报名系统上填报本区所有民办小学的招生计划(总招生计划、按本区规定已录取的计划、本区招生计划、跨区招生计划)。 | 区教育局 | |
6月2日—8日 |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系统开放时间:6月2—7日早上9:00至晚上21:30;6月8日早上9:00至下午16:00。 | 民办小学 | |
6月7日—8日 | 受理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 | 教育指导中心 | |
6月9日前 | 公办小学确定地段生录取结果。 | 公办小学 | |
6月14日 | 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 区教育局 | |
6月15日前 | 上报政策性照顾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 教育指导中心 | |
6月19日前 | 公办小学将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 公办小学 | |
6月18日—20日 |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系统开放时间:早上9:00至晚上21:30。 | 民办小学 | |
6月24日 |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新生注册。 备注: 1.各教育指导中心指导辖内民办学校开展注册等工作。 2.6月24日前,公办小学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审核和注册工作;民办学校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操作。 | 教育指导中心,公办小学、民办小学 | |
7月7日前 | 教育指导中心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公、民办小学注册情况审核工作。 | 教育指导中心 | |
7月14日前 | 教育指导中心在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系统完成学校分配。 | 教育指导中心 | |
7月14日前 | 学校在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系统录入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和身份证号码。 | 相关小学 | |
7月19日—23日 | 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 | 教育指导中心,民办小学 | |
7月22日—28日 | 民办小学在市招生报名系统补录学生信息并完成网上注册;教育指导中心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情况审核。 | 教育指导中心、民办小学 | |
8月23日—28日 | 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 教育指导中心,民办小学 | |
8月25日—26日 |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 | 教育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 |
8月29日—30日 | 民办小学在市招生报名系统补录学生信息并完成网上注册;教育指导中心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情况审核。 | 教育指导中心、民办小学 | |
8月30日前 | 公办小学在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中录入非广州市户籍学生信息,并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非广户籍学生和补录学生的审核和注册工作。教育指导中心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非广户籍学生和补录学生审核工作。 | 教育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 |
初中 | 5月5日、6日 | 办理跨区生、外地返穗生申请升学的审核手续。 | 区教育局 |
5月16日前 | 教育指导中心核准已由九年制学校、十二年制学校(本校小升初直升)、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高校教职工适龄子女)、小区配套学校(业主适龄子女),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按各区规定安排的学生)等按规定录取的学生,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学校已统筹录取学生名单的公示工作以及相关材料的审核及留存。同时,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对应端口,由学校录入以上学生信息(姓名、身份证、类型),经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后确定,教育指导中心要对以上学生的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 教育指导中心,民办初中 | |
5月22日前 | 1.教育局按要求核定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的跨区招生计划(总招生计划、九年制学校按区规定已录取的计划、已统筹招生计划、本区招生计划、跨区招生计划),在市招生报名系统上填报并报送相关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到市教育局 2.区教育局在市招生报名系统上填报民办初中的相关信息(区、校名、地址、寄宿情况、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不包括学校网址等信息)。 | 区教育局 | |
5月23日—30日 | 民办初中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对于已统筹录取学生(高等院校举办的学校等),学校可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对应端口查看其信息采集情况;若未采集,学校、各教育指导中心应指导家长填报学生信息。系统开放时间:早上9:00至晚上21:30。 | 教育指导中心,民办初中 | |
6月7日—8日 | 受理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 | 教育指导中心 | |
6月8日—9日 | 区教育局对于系统无法自动核验的信息,根据相关适龄儿童的实际居住进行二次核验,并在市招生系统验核确认属地区生源结果。 | 区教育局 | |
6月9日前 | 教育局在市招生报名系统上填报本区所有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总招生计划、按本区规定已录取的计划、已统筹招生计划、本区招生计划、跨区招生计划)。 | 区教育局,教育指导中心 | |
6月9日 | 办理跨镇、片升学审批。 | 教育指导中心 | |
6月9日 | 公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对口直升资料等核对工作。 | 教育指导中心,公办初中 | |
6月14日—18日 | 民办初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开放时间:6月14—17日早上9:00至晚上21:30;6月18日早上9:00至下午16:00。 | 民办初中 | |
6月15日前 | 上报政策性照顾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 教育指导中心 | |
6月26日 |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 教育指导中心,公办初中 | |
6月28日 | 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 区教育局 | |
7月3日—5日 |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系统开放时间:早上9:00至晚上21:30。 | 民办初中 | |
7月9日 | 公办初中、民办初中新生注册。 备注: 1.各教育指导中心指导辖内民办学校开展注册等工作。 2.7月9日前,民办初中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操作。 | 教育指导中心, 公、民办初中 | |
7月14日前 | 各指导中心在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系统完成学校分配。 | 教育指导中心 | |
7月14日前 | 各学校在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系统录入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和身份证号码。 | 相关初中 | |
7月14日前 | 教育指导中心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民办初中注册情况审核工作。 | 教育指导中心 | |
7月19日—23日 | 民办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 | 民办初中 | |
7月24日—28日 | 民办初中在市招生报名系统补录学生信息并完成网上注册;教育指导中心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情况审核。 | 教育指导中心、民办初中 | |
8月23日—28日 | 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 | 民办初中 | |
8月28日—29日 | 民办初中在市招生报名系统补录学生信息并完成网上注册;教育指导中心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情况审核。 | 教育指导中心、民办初中 | |
8月30日前 | 各中小学、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等工作。 | 区教育局、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 |